占来的便宜都要还——从因果看和平化解,落点是内心平等
内容提要:有人以为,趁对方一时无力反抗,先强占了去,便是占了便宜。可世间万法,皆在因果之中。你强取了别人的东西,对方眼下无力相争,只能暂且吞下;可那份亏欠与不甘,并不会就此消失。一旦他有了一分力量,报复与追索便会随之而来——到那时,你当初占的那点便宜,要连本带利地还回去。既然如此,有了矛盾,又当如何?放任自流,只是把火压进灰里,终有一日烧成不可调和的激烈冲突。真正化解的上策,是和平。这份和平不是没有骨气的退让,而是有力量却不愿滥用力量。而这一切的根,在内心平等:不因对方弱小而轻视欺压,不因对方强大而谄媚逢迎。心平了,气才顺;气顺了,矛盾才有化解的余地。
“假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;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” ——《华严经》
前言
人世间的矛盾,从何而起?细究起来,多半离不开一个"我要"——我要多得一分,我要占得上风,我要让对面顺了我的意。当这分"我要"撞上别人同样坚固的"我要",矛盾便生了。
于是有人动起这样的念头:既然讲理讲不过他,不如趁他一时没有力量,先把他的东西抢了过来,占下再说。他眼下无力反抗,只能暂且忍下。这样一想,仿佛是占了天大的便宜。
可这一篇,恰恰想把这看似"划算"的账,重新算一算。
因为这世间的账,从来不是小聪明算得清的。你所抢的、所占的、所欺的,没有一样会凭空消失。它只是暂时沉了下去,等在某一刻,连本带利地浮上来找你。到那时你才明白,原来真正的亏,早在自以为得利的那一刻,就已经吃下了。
那么,若矛盾已经结下,又当如何化解?放任不管,让它烂在肚子里,那不过是把火药压进炉灰,看似平静,一遇星火便烧成不可收拾的激烈冲突。化解有化解的道。这条道,不在强横,也不在怯懦。这一篇想讲明白的,正是这条道的来由与它的根。